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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年開工刮好運 2/14-2/22 消費滿$150 發票登錄即抽賞櫻機+酒

2024-02-14

於活動期間,單筆消費滿150元,至迷客夏LINE 官方帳號輸入「開工刮好運」後,登錄發票,並完成勾選同意參加抽獎與留存資料者,經審查符合抽獎資格後即可抽日本機票! 

 

一獎:5天4夜日本任選航點自由行(來回機票+住宿)/ 1名 

二獎:1,000元電子即享券(16大百貨通路通用)/ 3名 

三獎:100元電子即享券(4大超商任選)/ 10名 

四獎:50元迷客夏電子抵用券 / 50名 

五獎:10元迷客夏電子抵用券 / 1,000名 

 

活動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2024/2/14(三)~2024/2/22(四),共9天。 

  1. 活動說明:單筆消費滿150元,至迷客夏LINE 官方帳號輸入「開工刮好運」後,登錄發票,並完成勾選同意參加抽獎與留存資料者,經審查符合抽獎資格後即可抽日本機票! 

  1. 發票登錄完成後,系統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資格審查,並在LINE中提供電子刮刮卡。 

  1. 同一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僅具一次得獎資格;每人限得獎一次。登錄成功後,每個帳號每天只能玩刮刮卡一次。 若為「開立統編」之發票,則無法參與此活動。

  1. 請務必保留登錄之正本發票及購買明細,中獎後須提供發票及消費明細供活動小組查驗。 

  1. 消費活動品項限飲品,飲品以外的商品不適用(品牌商品、家庭號鮮奶) 

  2. 活動門市:迷客夏全台門市(惟後述門市排除適用:臺北車站店、新北板橋車站店、臺北時代百貨店、新竹巨城店、臺北東區地下街店、新竹台積電F12P8店、桃園華泰名品店、臺北和碩店、臺北華碩店、臺北101觀景店、台南新光快閃店)。

  1. 圖片僅供參考,依實物為準。 
  2. 迷客夏保有本活動最終解釋及隨時修改之權利。 

  1. 活動細節請見官網。 

 

獎項注意事項 

a. 一獎:5天4夜日本任選航點自由行(來回機票+住宿)/ 1名 

  • 兌換期間:2024/3/1~2024/6/30 (不限航空公司經濟艙及不限日本航點 

  • 出發日期:2024/3/15-2024/6/30  

  • 依中獎者需求預定行程,遇連續假日、寒假、暑假或特定日期有價格調整而高於憑證價值時須補足差價,或中獎人指定兌換出發日為2/42/184/14/76/56/ 109/119/179/2710/13以及12/2212/31,亦需自行補差價,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時,恕不退差價,詳情依可樂旅遊專案承辦人員說明為準。 

 (1)獎品總價值$30,000,不包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保險、護照、簽證等規費,中獎者需自行負擔,須以現金支付不接受刷卡服務。  

 (2)行程訂購之取消、變更規則與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可樂旅遊或各航空公司、各飯店規定為主。  

 (3) 限一次兌換完畢,限於中獎者本人始得兌換憑證內容,不得轉讓於其他第三人。 

 (4)本專案優惠價恕不可與其他優惠方案合併使用,若有未盡事宜,可樂旅遊保有最終解釋、修改或終止之權利。 

 (5)機票領獎辦法 

中獎者請於2024/2/29以前透過FB或IG主動聯繫迷客夏小編,請出示截圖畫面核對中獎身份。迷客夏會提供【個人領獎收據】,得獎人需填寫完整領獎資料、提供身分證正反面清晰影本、完成稅金匯款作業,並且經迷客夏確認無誤後將會寄出獎品;若資料填寫不完整,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b. 二獎:1,000元電子即享券(16大百貨通路通用) 

c. 三獎:100元電子即享券(4大超商任選) 

    (1) 領獎辦法:中獎者請於2024/2/29以前透過FB或IG主動聯繫迷客夏小編,請出示截圖畫面核對中獎身份。迷客夏會提供【個人領獎收據】,得獎人需填寫完整領獎資料,並且經迷客夏確認無誤後將會寄出獎品;若資料填寫不完整,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2) 發券時間:2024/3/8 23:59前發至獲獎者電子信箱。 

 

d. 四獎:50元迷客夏電子抵用券 / 50名 

e. 五獎:10元迷客夏電子抵用券 / 1,000名 

(1) 折價券可使用時間:2024/3/1-6/30止,逾期作廢不可找零 

(2獲得之提貨券限迷點線上點餐使用,現場消費、電話外送、外送平台不適用 

(3提貨券為全單折價券,不與單品折價券、VIP優惠、及其他優惠並用   

(4) 每筆訂單限使用一張券 
 

1.機會中獎稅金說明 

依中華民國稅務法規之機會中獎相關規定,若中獎者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應按給付金額扣繳 10%稅款 (給付金額未超過 2 萬則免扣繳);若中獎者非為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論金額皆應按給付金額扣繳 20%稅款。中獎者應依迷客夏通知之方式將應納稅額繳交予迷客夏;若中獎者未依法繳納稅額、提交應備文件或為其他應配合之事項,則視同無條件放棄中獎資格,不得向迷客夏另行請求獎項、賠償或補償。 

2. 圖片僅供參考依實物為準 

3. 客夏保有本活動最終解釋及隨時修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