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蘋中選,週週抽蘋果豪禮」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2026/1/7-2026/2/3
【活動門市】迷客夏全台門市,惟下列門市排除適用:
臺北101觀景台店、臺北時代百貨店、臺北新光信義A11店、臺北車站店、臺北京站店、臺北東區地下街店、臺北南港LaLaport店、臺北和碩店、臺北榮總店、新北板橋車站店、新北新店裕隆城店、新北中和環球店、新北三重CITYLINK店、新北亞東醫院店、桃園華泰名品店、桃園華泰一期店、桃園長庚轉運站店、新竹巨城店、新竹竹北誠品遠百店、新竹台積電F12P8店、新竹台積電F20店、臺中新光中港店、臺中榮總店、臺中中山醫店、雲林西螺北服務區店、嘉義新光垂楊店、臺南新光小北門店、高雄岡山樂購店、高雄大樂店、高雄左營高鐵店。
【活動內容】
(一) 迷客夏購2杯 雀「蘋」中選,週週抽蘋果「豪」禮
1. 單筆消費任購2杯飲品並完成指定程序即可參加本活動:週週抽iPhone17系列、Airpods Pro 3、Apple Watch Series 11各1名。活動為期四週,每週各品項各抽出1名,共抽出12名。
週週抽蘋果豪禮詳細獎項如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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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消費日期 |
獎品 |
市值 |
名額 |
發票登錄截止日 |
得獎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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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 |
1/7-1/13 |
iPhone 17 Pro Max 256GB藏藍色 |
價值$44,900 |
1名 |
1/19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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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Pods Pro 3 |
價值$7,490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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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Watch Series 11 (GPS) 46mm |
價值$13,900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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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週 |
1/14-1/20 |
iPhone 17 256GB霧藍色 |
價值$29,900 |
1名 |
1/26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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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Pods Pro 3 |
價值$7,490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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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Watch Series 11 (GPS) 46mm |
價值$13,900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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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週 |
1/21-1/27 |
iPhone Air 256GB雲白色 |
價值$36,900 |
1名 |
2/2 |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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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Pods Pro 3 |
價值$7,490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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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Watch Series 11 (GPS) 46mm |
價值$13,900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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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週 |
1/28-2/3 |
iPhone 17 Pro 256GB 宇宙橙色 |
價值$39,900 |
1名 |
2/9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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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Pods Pro 3 |
價值$7,490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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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Watch Series 11 (GPS) 46mm |
價值$13,900 |
1名 |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恕不接受挑色、挑款;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迷客夏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2. 參與資格、方式及注意事項
(1) 消費者於活動期間至活動門市或迷點線上單筆消費任2杯飲品(含)以上,並完成下列指定程序,即獲得1次抽獎機會。
A. 門市消費抽獎資格要求:
B. 迷點線上消費抽獎資格要求:
C. 消費商品若為門市飲品以外品項、預購商品、綠光鮮奶家庭號及品牌商品皆不列入活動杯數之計算。
D. 消費商品使用迷客夏其它形式之折價券、迷客夏特約廠商優惠等,仍得列入活動杯數之計算,惟若使用飲品兌換券(亦即單杯飲品無消費之情形),則不列入計算之。
E. 若當週未中獎,抽獎機會不順延至其他週次,需重新累積消費;已得獎者將喪失未來周次之抽獎資格。
F. 如遇訂單取消、退貨、退款、登錄發票作廢等,導致消費不符合活動條件者,迷客夏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G. 因系統、網路、技術因素造成資料遺失、延遲或錯誤,迷客夏不負補償責任;迷客夏之系統紀錄為資格判定唯一依據。
H. 為確保活動之公平性,本活動之參加及中獎資格限一般消費者。迷客夏總部之現職員工(含正職、約聘、派遣、工讀)及直營門市管理與督導人員不得參與活動或領取獎項。若前述人員仍以任何方式參與活動或得獎,迷客夏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中獎資格及領獎權利,並不另行通知,亦不予遞補。
(2) 中獎公告:
各週得獎名單將於各得獎公告日發布於迷客夏官網&官方FB粉絲團。
發票登錄得獎者:得獎者請於公告後7天內透過迷客夏官方FB或IG主動聯繫迷客夏,並提供發票及消費明細供查驗。
迷點會員得獎者:得獎者請於公告後7天內透過迷客夏官方FB或IG主動聯繫迷客夏,並提供「迷點會員頁面」截圖畫面,以利核對中獎身份。
**因第二週活動得獎公告(2/12)隔天起遇春節連假,故得獎者可延於2/26前回覆**
(3) 領獎方式:
A. 請得獎者備齊下列資料於2026/3/19前寄回「迷客夏-行銷活動小組」(台南市北區西門路四段271號7F-1),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A)完整填寫之【得獎回函單】。
(B)身分證正反面清晰影本。
B. 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者,得獎者應依法繳納機會中獎稅金。若得獎者未依法繳納稅額、提交應備文件或為其他應配合之事項,則視同無條件放棄中獎資格,不得向迷客夏另行請求獎項、賠償或補償。(機會中獎稅金說明請詳備註)
C. 本活動獎項應由得獎者本人領取,若得獎者未滿20歲,須由法定代理人提供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代為領獎。
D. 得獎回函單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與聯繫迷客夏之得獎者資料相符,若不相符者,迷客夏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替補。
E.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迷客夏將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迷客夏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權利。
F. 本公司承諾於本次活動目的範圍內,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蒐集、處理或利用得獎者之個人資料。未經得獎者同意,迷客夏不會將得獎者之個人資料提供予其他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
G. 經迷客夏確認資料無誤後,各週獎品將統一於2026/4/9前完成寄送。若資料不完整或未依規定辦理,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迷客夏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H. 獎品寄送區域範圍僅限台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得獎者應自行確認「得獎回函單」所填寫資訊均完整且正確,若因資料不完整、錯誤、變更為通知、無人收件或其他非可歸責迷客夏知事由致獎品無法送達、延遲、退回者,相關責任概由得獎者自行承擔,迷客夏不負重新寄送或補發之義務。
I. 獎品交付物流業者後,運送過程(含配送、分貨、延遲、毀損、遺失等)由物流業者負責;除非因迷客夏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迷客夏對運送過程中所發生之任何損害或遺失不負責任。
(4) 獎品保固說明及免責事項:
3. 參加本活動者,視同同意迷客夏就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迷客夏得取消其參加及中獎資格,參加/得獎者不得異議。迷客夏保有本活動最終解釋及隨時修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或變動,以迷客夏官網公告為主。
(備註)機會中獎稅金說明:
依中華民國稅務法規之機會中獎相關規定,若得獎者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應按給付金額扣繳 10%稅款 (給付金額未超過 2 萬則免扣繳);若得獎者非為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論金額皆應按給付金額扣繳 20% 稅款。
(二) 雙週有驚喜
1. 於"活動門市現場點餐消費"享對應週次優惠,各週活動內容依下表。
※活動優惠僅適用於門市現場點餐;迷點(自取/外送)、電話 (自取/外送)、外送平台及電子票券平台恕不適用。
活動可同步參與<雀「蘋」中選,週週抽蘋果「豪」禮> 抽獎活動,再請依照"門市消費"抽獎方式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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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
活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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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0 |
任買2杯飲品可加購$39茶拿鐵(M)1杯,可累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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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3 |
A區醇濃鮮奶茶(L) + B區愛茶的牛享組合價 |
2. 活動注意事項:
(1) 活動加購茶拿鐵適用品項:大正紅茶拿鐵/伯爵紅茶拿鐵/茉香綠茶拿鐵/原片青茶拿鐵/琥珀烏龍拿鐵。
(2) 可自費加配料:加購之飲品可再自費加料。
(3) 可升級大杯:加購之飲品每杯可+10元升級 L 杯。
(4) 可累計優惠:加購優惠可依活動門檻單筆累計,如:購買 4 杯飲品可加購 2 杯茶拿鐵 (M)、買6杯可加購3杯茶拿鐵 (M)...以此類推。
(5) 加購品項不得兌現、找零,亦不可加價更換其他品項
(6) 優惠僅供擇一使用:會員點數折抵、折價券、VIP九折及其他優惠皆不併用。
(1) 醇濃鮮奶茶/愛茶的牛適用茶底:大正醇香紅茶/英倫伯爵紅茶/茉莉原淬綠茶/原片初露青茶/琥珀高峰烏龍。
(2) 南部價適用區域: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
北部價適用區域:基隆、新北、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宜蘭、台東、澎湖、金門。
(3) 可自費加配料:每杯飲品可再自費加料。
(4) 可累計優惠:組合價優惠可依活動門檻單筆累計,如:2 杯指定醇濃鮮奶茶搭配2杯指定愛茶的牛、買3杯指定醇濃鮮奶茶搭配3杯指定愛茶的牛...以此類推。
(5) 組合價品項不得兌現、找零,亦不可加價更換其他品項。
(6) 優惠僅供擇一使用:會員點數折抵、折價券、VIP九折及其他優惠皆不併用。
3. 參加本活動者,視同同意迷客夏就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迷客夏得取消其參加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迷客夏保有本活動最終解釋及隨時修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或變動,以迷客夏官網公告為主。
